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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祥博分享民事诉讼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

时间:2024-11-15 16:59:03  来源:西安侦探调查公司

  西安祥博分享民事诉讼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

  民事纠纷事实清楚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是: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民事案件,若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并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那此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对于民事案件,若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并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那此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当民事诉讼证据不足时,法庭就没有办法正常的审理下去,一般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通常也是败诉。那也就很难判断出当事人双方的孰是孰非。作出的审理判定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法院审判人员,以防在在证据判定中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而交换证据的时间应当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段时间。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